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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09/1011:21:56 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新華每日電訊|法槌敲響的背后——還原“女子兩年遭多次家暴”案獨家調查

    2025-09-10 11:21:56????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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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每日電訊記者吳光于 唐文豪

    9月9日,備受關注的“女子兩年遭多次家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迎來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4年12月27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賀某陽構成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同時判決賀某陽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謝某梅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379819.26元。

    從2023年6月受害人謝某梅在網絡上發文控訴丈夫家暴,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終審,兩年多來,新華每日電訊記者持續關注案件進展,旁聽庭審,走訪辦案法院,采訪當事人、權威法學專家和社會學專家、從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業內人士,對案件涉及相關問題進行了全面調查。

    該案雖已塵埃落定,但近日,河北滄州25歲女子被家暴致死,遼寧蓋州女子被前夫打進ICU不治身亡……不時被曝出的家暴事例仍猶如一根根利刺,深深刺痛公眾的神經。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但絕不是唯一防線。謝某梅的故事,應成為長鳴的警鐘。

    兩年婚姻,多次家暴

    2023年6月,謝某梅在網絡上發文,稱自己兩年期間被丈夫家暴16次,導致自己多處內臟受傷,需要終身掛糞袋。她的遭遇引發廣大網友關注。2024年12月27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記者了解到,法院根據證據材料,依法認定賀某陽實施了5次暴力行為,其中4次構成虐待罪、1次構成故意傷害罪。

    2022年1月,因賀某陽與前妻的子女撫養問題,以及謝某梅晚歸的問題,二人發生爭吵。賀某陽毆打已懷孕8個月的妻子,致其鼻根部腫脹,右眼內側表皮擦傷,右側頭皮壓痛。

    2022年9月,賀某陽在駕車途中,因家庭經濟瑣事發生爭吵,賀某陽隨手從車上拿出一把刀,用刀把敲擊謝某梅頭部,造成她額頂兩處皮膚裂傷。

    2022年10月,賀某陽沖進謝某梅朋友家中打罵在此躲避的妻子,并控制謝某梅的手機。

    2023年4月15日,兩人與朋友在一飯店吃飯時,賀某陽不滿妻子的穿著,對她進行辱罵,隨后將熱菜湯潑向妻子,導致其身體多處被燙傷。

    2023年4月24日晚,賀某陽尾隨謝某梅回到她的租住地,將她帶至酒店后,因翻看手機發生爭執,賀某陽對謝某梅的胸、腹等部位進行毆打。事后經司法鑒定,其中四處重傷,五處輕傷,一處輕微傷;傷殘等級達到七級至十級不等。

    2024年4月29日,賀某陽被刑拘。

    2024年5月31日,法院判決二人離婚,女兒由謝某梅撫養。

    2024年12月27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2025年9月9日,隨著終審裁判的法槌落下,案件塵埃落定。

    “深情”的家暴慣犯

    時光回到5年前,2020年7月賀某陽、謝某梅兩人確定戀愛關系。不到一年,2021年5月,二人結婚。

    婚后好景不長,賀某陽多次對妻子實施辱罵恐嚇、暴力毆打。記者從一審庭審中了解到,二人婚后,警方曾多次因賀某陽家暴出警,謝某梅也多次因家暴就醫,公安機關還兩次對賀某陽發出《家庭暴力告誡書》予以警告,但他屢教不改。

    記者發現,賀某陽的家暴,常常是因為對方晚歸、著裝、日常開銷等瑣事產生。謝某梅告訴記者,賀某陽在動手之后,都會“哄”著她原諒,在第一次收到公安機關發出的告誡書后,跟她的父母承諾過“再也不敢了”。

    據了解,賀某陽與謝某梅結婚前,曾有過一段持續5年的婚姻。在上一段婚姻中,他也有過家暴行為。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張春泥指出,很多家暴受害者會因認知問題困在暴力中。比如自我認同感低,容易將問題歸咎于自己;僥幸認為施暴者會改變;經濟的依附、社會關系的隔離讓他們不得不留下;子女優先的觀念較重,因“孩子還小”“單親撫養難”“怕得不到撫養權”等想法選擇忍耐;還有對施暴者威脅的恐懼……這些都是導致受害者難以逃離的原因。然而每一次的容忍,往往助長了以后更多次的暴力行為。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案發后,賀某陽還曾寫信給謝某梅,強調自己深愛著她。

    權威專家解讀焦點問題

    兩年來,案件引發了各界的討論,其中既有實體性問題也有程序性問題,記者梳理出其中關注度最高的焦點。

    ——為何不定故意殺人罪?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提起了公訴,但是有一些網絡輿論認為賀某陽涉嫌故意殺人罪。

    一審法院認定其主觀上沒有剝奪謝某梅生命的故意,確認賀某陽構成故意傷害罪,二審法院維持了這一認定。

    旁聽了案件一審的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魏東向記者表示,“主觀上存在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是構成故意殺人罪的要件之一,賀某陽的證詞和相關證據說明,他實施暴力行為的主要目的是報復謝某梅提出離婚,沒有殺人故意。

    ——十一年刑期是否“判得太輕”?

    魏東指出,賀某陽毆打謝某梅致其重傷,司法鑒定最嚴重的一處為傷殘七級,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應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適用刑罰。另外,賀某陽的虐待行為并未導致謝某梅重傷、死亡后果,依法應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內適用刑罰。

    生效裁判認定賀某陽故意傷害犯罪構成自首,但鑒于其犯罪后果嚴重、情節惡劣,綜合其犯罪情節、性質、后果及悔罪態度,不對其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在法定量刑幅度內對其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十個月、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量刑是適當的。

    ——為何對謝某梅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沒有全部支持?

    二審裁定書顯示,依照相關規定,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賠償范圍僅限于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物質損失,但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不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判賠范圍。

    因此,謝某梅主張賠償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經濟損失有法律依據;但主張賠償的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不屬于該案的賠償范圍。

    記者還了解到,目前關于離婚后財產糾紛的民事案件正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審理。法院表示,將充分依法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面對家暴還能做些什么?

    案件雖已塵埃落定,但反家暴仍在路上。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已施行多年,但家庭暴力案件仍時有發生,如何構建全方位的家暴防治體系,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課題。

    張春泥認為,制度完善不僅需要法律條文,更要明確執行機制——誰有權介入、誰有資源介入,何時介入、介入到什么程度。她建議進一步細化協同干預機制,整合公安機關、法院、婦聯、醫療機構、心理咨詢機構等部門的資源,明確分工和責任,以便及時為受害人提供報警、醫療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等支持。還可在如市民熱線、市民留言板等普及面更廣、知曉度更高的前置平臺建立家暴線索追蹤庫,鼓勵受害者通過這些簡便渠道尋求幫助,確保各部門干預措施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鄭莉芳認為,應進一步完善證據規則,降低家暴案件的舉證門檻,明確公安機關、醫療機構等部門的證據收集義務。

    法律專家指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反家暴法規定的重要制度,應進一步簡化申請流程和材料,進一步強化執行效力,比如賦予公安機關對違反保護令行為的查處權,對違反保護令的施害者,可依法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家庭暴力絕非簡單的‘家務事’,而是嚴重的社會問題?!比珖f委員張凱麗指出,現行反家庭暴力法雖明確禁止家暴,但對“情節惡劣”的界定仍較模糊,建議細化家暴懲處措施,可將多次施暴、孕期暴力、致永久傷殘等列為加重情節,明確量刑標準,強化法律震懾作用。

    專家指出,家暴防治不僅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更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受害人的隱忍和周圍人的漠視,往往導致暴力持續升級。

    “一方面,應加強反家暴宣傳教育,普及反家暴法律知識,讓公眾認識到家暴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家暴受害者不一定是女性,老人、孩子和任何一個家庭成員都可能受到暴力的傷害?!睆埓耗嗾f,也要引導社會改變“受害者有罪論”“完美受害者”的錯誤觀念,鼓勵受害人勇敢站出來,及時尋求幫助。

    生活還在繼續,記者了解到,謝某梅已于2024年1月進行了造口還納手術,摘下糞袋。她說:“未來還想繼續為‘反家暴’做一些事,不管是直接幫助其他受害者,還是呼吁反家暴制度的完善。也希望大家如果看到家暴行為,要勇敢地及時出手干預、制止或報警,有時候你的小小善舉就能避免更嚴重的后果?!保ㄍ辏?/p>

    【責任編輯:李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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